6月20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《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》(金规〔2025〕15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标志着我国市场风险监管体系时隔近二十年迎来系统性重构。相比2004年发布的《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》(以下简称原《指引》)及2006年的后续监管通知,新《办法》更加契合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与金融科技发展趋势,着力构建系统化、前瞻性强、可操作性高的市场风险管理框架,强化穿透式、精细化的监管导向。
本次新规不仅在监管要求上实现全面升级,覆盖范围也大幅扩展,新增农村合作银行、村镇银行、理财公司、消费金融公司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“参照执行”主体,影响深远。面对上述监管变革,金融机构应如何科学理解新规要义,精准把握合规要求并有效实施转型?
对此,天阳科技特邀风险解决方案中心的市场风险专家,围绕新规七大核心变化与银行实施路径,结合项目实践进行深度解读与策略分享。
层级提升,效力增强:由原《指引》上升为具备更高法律效力的部门规章,成为监管检查和执法的重要依据,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市场风险管理的高度重视。
《办法》要点概览
风险定义聚焦:明确市场风险应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,并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(IRRBB)剔除出市场风险范畴,聚焦利率、汇率、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不利变动引发的表内外损失风险。
强化全过程管理:强调风险识别、计量、监测、控制与报告全过程闭环管理,推动银行管理重心聚焦事中监控、主动管理。
明确四大核心管理原则:市场风险管理应遵循审慎性、全面性、匹配性和专业性四项核心原则,细化内涵,增强指导性。
制度衔接:与《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(2015修订)》、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》和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》在并表管理、信息披露协调一致。
七大核心变化及应对措施深度解析
核心变化一:治理架构职责再细化,权责更清晰
《办法》在原《指引》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市场风险管理架构,系统梳理了董事会、高级管理层、监事会、执行部门等不同层级的职责边界:
· 董事会:强化顶层设计,聚焦战略决策、高层监督,审议整体政策与报告机制。部分审批权限(如限额)下放至高级管理层。
· 高级管理层: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具体落实(制度执行、限额审批、资源配置等),权限扩大,提升风险管理的执行效率和灵活性。
· 监事会:细化监督职责,重点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履职及整改,纳入监事会报告,推动监督闭环。
· 业务经营部门:管理目标由“实现经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”调整为“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合理平衡”,更贴近实际业务管理。同时,新增“严格划分交易与非交易岗位及职责”要求,进一步推动业务经营部门明确岗位职责分工。
图:原《指引》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
图:《办法》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
银行应对建议:
针对《办法》对市场风险管理架构的更高要求,银行应明确董事会、高管层与监事会的职责边界,防止职责交叉或缺失;同时优化制度体系,明确治理职责和风险信息汇报路径,细化业务部门岗位分工,打造清晰高效的治理架构。日常管理中,应定期组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市场风险报告,确保治理层在风险战略制定、决策及监督中发挥关键作用。
系统支持方面,银行需建设与治理架构相匹配的系统,确保权限设置和流程控制与制度一致,特别是在限额审批和风险报告等关键环节,实现制度、系统与操作的有效联动。依托天阳科技市场风险管理系统,银行可基于职责权限精准配置操作权限,助力构建合规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。
核心变化二:调整估值与风险计量标准,强调独立性与准确性
在交易账簿估值方面,《办法》将原《指引》中“每日至少重估一次价值”调整为“每日进行市值重估”,进一步明确估值频率的合规要求。同时,强调估值应由与业务部门相互独立的风险管理、财务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,保障估值结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。此外,《办法》取消了原《指引》中对校对和调整方法的模糊表述,明确要求建立适当的估值校对机制,推动估值核对流程的制度化和常态化。
在市场风险计量方面,《办法》保留了敏感性分析、敞口分析和情景分析,新增“预期尾部损失”指标,更全面反映极端市场情形下的潜在风险。同时,取消了将全行账户市场风险简单加总的要求,体现监管更加重视基于账户和业务属性的分账管理与穿透分析,而非单一汇总。
银行应对建议:
根据《办法》交易账簿估值与风险计量的新要求,银行需在制度、流程和系统三方面同步完善升级。制度方面,修订市场风险管理相关文件,明确每日市值重估职责分工,强化独立于业务部门的风控、财务等职能部门估值责任,完善估值核对机制及预期尾部损失等新计量指标管理规范。流程方面,建立标准化的估值执行与核对流程,明确责任归属和核对频率,确保预期尾部损失计量纳入日常风险管理,同时调整风险报告维度,满足监管对分账户管理和穿透分析的要求。系统支持方面,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应实现每日估值与留痕管理,具备价格校对与调整功能,可支持预期尾部损失计量及多维度分账簿风险展示,满足监管对风险管理精细化、可追溯、可验证的技术标准。依托天阳科技市场风险管理系统,银行可实现上述估值与风险计量的系统化、精细化管理,保障合规高效运作。
核心变化三:压力测试情景范围扩展,关注流动性冲击与风险传染
《办法》在压力测试情景设计方面进一步拓展了覆盖范围。相比原《指引》对突发小概率事件的要求,新规明确要求定期模拟和评估“市场价格剧烈波动、市场流动性急剧下降及风险传染”等情形,特别强调流动性风险和风险传染的影响。此举推动银行将流动性风险、信用风险等纳入压力测试,关注多种风险间的联动效应,提升情景的合理性和系统性。
银行应对建议:
根据《办法》对压力测试情景的要求,银行需更新压力测试情景库,新增涵盖流动性冲击和跨风险类别传染机制等要素,丰富情景设计,提升压力测试对潜在极端风险的覆盖能力。同时,优化压力测试模型,确保能够反映其他风险对市场风险的传染效应。
系统支持方面,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应与更新后的压力测试机制相匹配,增加流动性风险指标输入和情景构建工具,支持复杂的跨风险传染压力情景构建。天阳科技市场风险管理系统能帮助银行高效管理压力测试情景,使压力测试更加贴合实际业务需求。
核心变化四:强化模型管理要求,验证监控常态化
在市场风险管理归口部门职责方面,《办法》取消了“事后检验”要求,新增“监控市场风险计量模型有效性”职责,推动模型有效性监控常态化,强化归口部门在模型治理中的核心作用。
风险计量方面,《办法》提升模型管理规范,新增了模型验证与持续监控的系统性要求,明确要求银行“应建立并实施涵盖新模型开发、现有模型调整、模型验证与持续监控在内的完整模型管理政策与程序”。同时,特别强调“模型验证应由独立于模型开发和应用的主体负责,持续监控职能也应独立于模型应用部门,且不得从其业务活动中直接获益”,体现监管对模型治理独立性和审慎性的高度重视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办法》将日常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纳入统一的模型验证体系,监管重点从内部模型法资本计量拓展至整体计量方法,关注模型实际使用质量。
在风险报告内容上,取消了“事后检验”结果的定期报告,新增“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运行及应用情况”披露,促进从单一技术指标向模型运行整体质量的转变。同时,将年审内容从“计量方法的恰当性和计量结果的准确性”扩展为“计量方法的恰当性、计量模型管理有效性及计量结果的准确性”,进一步强化模型治理。
银行应对建议:
《办法》从部门职责、风险计量、风险报告及审计内控等多维度,系统细化并强化了模型验证与持续监控的监管要求。银行应在制度层面完善模型验证与监控规定,明确组织职责、执行流程及频率,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市场风险计量与监控工作中。同时,建议将“模型管理有效性”纳入年度审计计划,由内审部门定期开展独立审计,确保模型治理闭环。
系统支持方面,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应具备模型运行日志、风险值调用和参数变更记录等功能,实现多维度跟踪与评估。天阳科技市场风险管理系统支持上述功能,助力银行实现模型管理合规达标。
核心变化五:限额管理更精细,明确临时额度机制
《办法》在限额管理方面进一步细化,明确要求银行制定涵盖“各类和各级限额”以及“临时额度调整”的统一管理制度,弥补了原《指引》中临时额度管理机制的缺失,有效提升限额调整的合规性与可控性。同时,强调限额管理应覆盖各类业务和层级,推动管理的精细化与穿透性。
此外,《办法》删除了“协调市场风险限额与流动性风险限额等其他风险类别限额管理”要求,强化市场风险限额体系的专业化与独立性,弱化跨风险类别协调,帮助厘清职责边界,避免交叉干预和监管重叠。
银行应对建议:
根据《办法》对“临时额度”及其调整机制的最新要求,银行应在市场风险管理相关制度中明确临时额度的适用情形、审批流程、权限划分及执行约束,构建完整的管理闭环。同时,在日常限额管理中,应严格依制度执行临时额度的审批与使用,落实动态监控和审批记录追踪机制,提升管理合规性与透明度。
系统支持方面,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应配备临时额度管理模块,支持额度申请、审批流程、有效期设置、使用留痕及说明归档等功能,确保系统功能与制度要求高度一致。天阳科技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可助力银行实现各类、各层级限额的穿透管理及临时额度的全流程控制等,提升限额管理的系统化与精细化水平,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与可控性。
核心变化六:强化报告路径独立性,风险信息直达治理层
《办法》新增明确“市场风险报告路径应当相对独立”,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作为“第二道防线”的独立性及信息上报职责,确保风险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及时传达至高级管理层与董事会,有效防范信息失真、上报滞后等问题。同时,《办法》指出,市场风险报告“可以是专项报告,也可以是包含市场风险内容的综合性风险报告”,为银行在报告形式与路径设计上提供更大灵活性,兼顾专业性与监管对全局风险的整体关注。
银行应对建议:
根据《办法》关于报告路径独立性的监管要求,银行应在市场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中细化市场风险报告的路径、报告频率、上报对象与审批流程,确保报告路径与业务线相对独立,提升风险信息的可信度与治理透明度。在日常管理中,应严格执行信息独立上报机制。
系统支持方面,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应具备报告模板生成、路径设置、审批流转、版本管理与留痕审计等功能,支持按对象、内容和频率分类生成专项或综合性报告,满足多层级治理和监管要求。依托天阳科技市场风险管理系统,银行可实现报告管理的系统化与规范化,强化报告独立性与信息透明度,助力提升风险治理水平。
核心变化七:市场风险纳入非现场监管,实现动态、持续监管闭环
《办法》新增将市场风险纳入非现场监管的制度要求,明确其应纳入持续监管框架,成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核心内容,监管方式由静态、阶段性评估转向动态、常态化监控,显著提升监管力度与频次。同时,《办法》要求银行及时报送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及其调整情况,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监管报表,推动监管由事后追溯向前端预警延伸,进一步增强监管的穿透力与实效性。
银行应对建议:
根据《办法》的监督管理要求,银行应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,规范报表和报告的日常归档与留痕机制,加强制度文件的动态维护,确保相关制度与监管报表及时更新、准确报送,满足持续监管要求。
系统支持方面,银行需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和数据管理流程,提高风险数据的准确性、及时性和完整性,确保相关报表和数据实现规范归档、可追溯、可留痕,以满足监管检查的要求。依托天阳科技市场风险管理系统,银行可高效应对监管需求,全面提升数据管理与报送合规水平。
天阳科技市场风险专家最后也表示,依托成熟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、覆盖各类金融机构的丰富实践经验及“轻咨询+实施”一体化服务能力,天阳科技可提供深度契合《办法》要求的专业支持,为银行构建高效、前瞻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提供坚实保障。未来,天阳科技将持续深耕技术与服务创新,助力银行从容应对新规挑战、实现科学合规转型,筑牢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根基。